雇主因雇工赔偿要求过高调解现场晕厥

17.06.2014  02:24

  法官的多次探望,最终感动了张。

  原告是六旬男子郝,被告是年近七旬的男子张,两人是雇工和雇主的关系。

  多年来,张一直雇人给别人盖房,算是个小包工头。去年7月24日,郝在张的安排下给太原市晋源区一户村民盖房。由于一时不慎,郝被砖块砸伤头部,被医院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和颅骨骨折。郝住院期间,张支付了部分医疗费。

  事后,郝多次找张协商赔偿事宜,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郝为此将张起诉到了法院。4月初,法官对原被告双方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

  郝现年60岁,妻子眼睛不好,夫妻俩全靠郝打零工维持生计。张虽为包工头,但生活也不富裕,且身体状况不好。调解过程中,张听到郝提出的各项赔偿要求,一时着急竟晕厥了过去。法官赶紧联系救护车,将张送到了医院。

  现实情况是,张已经承担了郝的大部分医疗费,郝主张的是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得知张身体状态稳定后,法官多次上门看望,与张及家人拉家常,了解张能承受的赔偿额度。法官一次次探望和耐心调解,最终感动了张。在法官的主持下,张与郝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郝赔偿款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