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审结一起放火案

12.06.2014  19:16

本网讯(记者 陈伟 通讯员 赵如水)近日,山西陵川法院对一起放火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通过光碟接受些异化“耶稣”教义的被告人李某,系陵川县六泉乡Z村人,现年27岁。面对家境贫寒和母亲病逝后的窘况,祈求“上帝”惠顾,不劳想获,跪哭“神灵”赐福,常借酒诉怨,梦想衣食无忧。2014年3月16日傍晚,李某在家中独自饮酒后,哭诉家境不好,扬言要杀人放火,对其父的好言相劝充耳不闻,乱摔乱扔家什,吆喝着父亲名讳,操起砖头追打,声称要杀死他,李父无奈出门躲避。李某出家门独自愰荡到村东,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路边多处荒草,引燃山林。李某在返回火灾现场扑救时,被村委干部控制。经林业部门勘验,火灾过火面积28.20亩,其中有林面积7.20亩,灌木林面积21亩,经济损失12626元。

经陵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酒后悲叹命运,解闷泄怨,故意点燃林坡,酿成火灾,其行为已构成了放火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在放火后积极参与扑救,并自愿认罪,遂依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陈伟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