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院士驻晋工作 给予千万科研经费

19.06.2017  13:31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刘捷)记者今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由引进单位申请,省委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引进方式,大力支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
      面向我省经济主战场,重点为我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农谷”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产业创新、传统优势产业提质、现代服务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等6大工程领域引进急需的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
      对所引进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参照各省引进同类人才的最高标准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生活津贴补助;对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用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或其他政府引导基金,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民营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同等享受财政“一人一策”的引进政策。
      适应我省创新发展和“走出去”战略需要,鼓励我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级金融专家。对成功引进的,省财政在单位薪酬待遇的基础上,给予企业家和高级金融专家政府工作津贴奖励。因工作出色,使企业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明显扩大的,在单位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政府特殊贡献奖励。
      在引进人才的科研经费、个人待遇、分享成果收益等方面,我省将领先或看齐全国一流人才政策,建立更加符合省情、有创新有特色、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
      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内外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2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40万元津贴;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20万元津贴;对柔性引进的院士和“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根据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月2万元和1万元的津贴。
      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省工作。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985”高校或教育部认定的“世界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到我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鼓励科研创新和基金管理等机构落户山西。国际国内科研创新机构(包括创新团队)入驻我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国际国内高级别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机构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的,提供适应需要的工作场所,前5年免费使用,后5年租金补贴50%。
      鼓励建设各类科研技术工作站(室)。对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分3年补助到位。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申请的科研项目经费给予支持,重大科研项目给予足额安排。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20万元;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10万元。
      与国内外高端人才猎头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帮助我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及其团队。省财政根据事先约定的佣金合同,支付高端人才猎头公司佣金费用,佣金费用不低于外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