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女子1400元网购阿拉斯加犬 收到中华田园犬

21.05.2016  02:59

为了给好朋友一个特别的生日礼物,自贡人盛女士在网上订购了一条阿拉斯加犬,最后收到的竟是一条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而且商家承诺的赠送免疫证、狗粮等东西一样都没有兑现。

盛女士多次致电商家讨要说法,对方一开始表示是弄错了,第二天就改送,但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

5月16日,盛女士向华西都市报投诉,商家的行为就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原本给朋友的惊喜却成了尴尬。

离奇网购

1400元网购阿拉斯加

商家保证货真价实

5月8日,盛女士在58同城搜索阿拉斯加,弹出了至少十多家卖狗的商店。她点开第一家商店,看到了非常详尽、足以令人信服的简介,“它自称专业卖狗的,什么品种都有,还有健康等保证。

通过商店提供的联系方式,盛女士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现在手上有一条三个月大的阿拉斯加犬,卖价1400元,所有疫苗都打了,付款后第二天便可发货。

盛女士提出先验狗,对方再次强调,如有问题,包退换,随后发来三张阿拉斯加的照片,看见照片里的狗皮毛整洁干净,毛色纯正,她也消除了顾虑,完成了交易。

等了几天收到土狗

商家称“弄错了

次日,盛女士没等来阿拉斯加,却等来了商家继续要钱的短信,“他说还要收300元开免疫证的费用才能送”。无奈之下,她补交了300元,再等了3天,仍未收到货,再次找到商家,商家解释称目前缺货,正从贵阳发货。

又过了一天,货物终于抵达自贡。可接下来的事情让盛女士大吃一惊,“打开一个苹果纸箱,里面不是阿拉斯加,而是一条1个多月大的土狗,之前承诺赠送的狗粮、狗笼,和免疫证一个都没有。

她立即致电商家讨要说法,商家说是弄错了,次日再改寄。没想到这一承诺石沉大海,第二天货物没有收到,电话打了多次也无人接听,她用朋友的电话打过去,一个女人草草说“寄了寄了”后便挂断了电话。

东西坏了可以随便扔,但这是一条小生命啊!”看着可怜的小土狗,盛女士左右为难,因为自己不爱好养狗,家人也没有养狗的习惯,所以她只好将小狗寄养到朋友家。

但朋友家毕竟不是小狗的永久安身之所,住了两三天就不得不另找他处,如今已经换了两三家,却苦于寻不到新主人。

盛女士从这位商家的朋友圈上看到,在他手上买卖犬只的人非常多,同时,微博上也有其他买狗的人吐槽了类似遭遇。“1000多元事小,但商家的行为显然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更重要的是对狗狗生命的漠视。”盛女士说。

记者调查

想上门挑选宠物

二环北路”不存在

16日,记者在一家购物平台搜索阿拉斯加犬,弹出了上千条销售信息,每条信息都有照片,还有十分诱人的文字介绍,如“巨型红色纯种阿拉斯加、正规犬舍、可刷卡、质保三年”等,下面附了犬只的年龄、疫苗等基本情况。记者注意到,这些犬只的价格相差较大,从一千多元至七八千元不等。

记者以购买阿拉斯加犬为由,联系上一名地址为成都的商家,一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问,要买什么颜色的。记者要黑白色的公狗,他很快传来一个小视频,5只阿拉斯加小狗被关在笼子里嗷嗷叫,看似健康活泼。记者询问是否打过疫苗,男子说,所有疫苗都打过,到时会给疫苗本,要价1500元,运费另算。

记者提出如果运送的货物不一致怎么办,男子表示,出现问题包换,保证质量。记者问可否上门挑选,男子说出商店的地址在金牛区二环北路。17日,记者查证后发现,成都并没有“二环北路”这个说法,随后致电男子要求提供详细地址,他说“找不到就算了”,然后挂掉了电话。

律师说法:

经营者欺诈 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黄磊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网购,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省宠物协会:

网购宠物存风险 将搭建正规平台

省宠物协会秘书长张勇兵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网购宠物也成了近2年的风潮。但是由于缺乏有力监管,存在很大风险。价格具有不透明性,网上价格比实体店价格普遍便宜三到五成,一条4000元的边牧犬,在网上的卖价只有1800元。

由于很多网络交易平台缺乏对商家身份资质的核实和认证,所以网上混杂了不少狗贩子、狗串串,甚至是打着卖狗名义的骗子。不法商家往往用假照片和假视频误导消费者,通过先转账后发货的方式交易,拿到钱后立马隐身,或以次充好,或用星期狗、病狗取而代之,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已来不及。

张勇兵说,针对宠物网络交易中出现的漏洞,协会将着手搭建平台,向消费者提供经过资格认证的正规犬舍和商家。

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犬只交易 商家必须出示检疫证明

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对在市场流通交易中的犬只,在检疫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商家在买卖犬只的行为中,必须出示检疫证明。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成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在对网上交易的宠物犬展开调研,日后出台相应办法,解决监管难题,明确物流等相关环节的规定和义务,让非法销售无缝可钻。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天宇(图由当事人提供)

盛女士收到的土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