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矿区地税局推行执法“痕迹化管理”

03.11.2016  02:04

      今年来,阳泉矿区地税局通过推行执法“痕迹化管理”,实现了全程监控“双保险”,即一方面规范和监管了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强了自我保护,防范和化解了执法风险。

      一是日常执法留痕,对未申报户、未按期缴纳户履行机内催报程序,对欠税户下发催缴文书、定期公告以及留存银行余额查扣结果等,对办税场所、社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开的管户定额、税收政策等信息采取拍照、视频等手段取证,对于重点实施的税收政策,尤其是涉及纳税人主动放弃税收优惠的,发放“政策告知函”,书面确认政策宣传工作已到位,管户巡查、非正常户实地核查以及文书送达时,做到现场有笔录、巡查有结果,确保巡查对象的次数到位、巡查记载到位;二是现场执法留痕,配备了15台型号为“DSJ-3J”的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从现场执法记录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和步骤到仪器保管、数据保存、监管职责分工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要求所有的现场执法行为要应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对所有执法细节都要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记录在案,并在24小时内交给指定人备份归档保管,不得随意删除等,一方面可以对日后可能引发的征纳纠纷,现场保存一手证据,保护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已参与税务检查、税务约谈、现场执法1000余次,提供现场执法证据 345次,查处案件 60件。三是实证资料留痕,将征管实践中形成的纳税资料、执法资料、内部记录、涉税审批和优惠备案资料等法治基础资料,分门别类,留档备查,形成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描述,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实证资料,也按照法治基地考评标准逐项建立档案,夯实依法行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