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4.07.2015  20:26

7月21日从阳曲县获悉,该县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阳曲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能力考试制度,将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内容,严格实施奖惩。县委带头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建立决策法律咨询、稳定风险评估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建立“1+6”工作机制,即依法治县办负责综合协调,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诚信经营、民主法治、普法宣传六个联席会议召集牵头单位各负各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一事一表定目标、明责任、卡进度。重点突出严格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的法治建设。
      阳曲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统领,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流程再造,减少、下放审批事项,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实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部门权力清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推进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公开司法信息,践行司法为民。开展平安县创建活动,实施“安民工程”“强基工程”“利剑工程”“金盾工程”“管理工程”“安全工程”“天网工程”“法治工程”。该县还开展层级创建活动和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筑牢法治建设的坚定基础。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办事、诚信经营作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建设农村领导干部法治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旭武、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