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表彰 我市7个集体14名个人获评先进

23.04.2022  08:03

  4月22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该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100个集体“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个人”称号,表彰他们在我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山西的伟大实践中作出的积极贡献。其中,我市7个集体、14名个人受表彰。

  过去的一年,全省上下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一体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打赢打好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数据显示,去年,我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1%,PM2.5浓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首次进入“30+”,空气质量总体好于“十三五”时期。全省9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68个,超额完成国家年度考核任务(66个);汾河水质持续大幅度改善,稳定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沁河、滹沱河、漳河、唐河、沙河出境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优良水质。

  我市受表彰的7个集体分别为: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太原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街道办事处、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