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防汛工作形势严峻 我市自6月1日8时起正式上汛

01.06.2022  07:41

  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我市自6月1日8时起正式上汛。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清今年我市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防、抗、救全过程、各环节,细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到岗到人。

  我市要求,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以防御山洪灾害、河道和小水库、城市内涝、超标准洪水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山洪河道、小水库(塘坝)、堤防、闸涵、淤地坝、排水管涵、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和危旧房窑、矿山企业、尾矿库及各类蓄水设施、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低洼易积水区域等防汛重点环节、易险区域的巡查排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重点库堤、险工险段、重要部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安全。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市易涝区等重点区域,扎实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范。要抓好暴雨预警“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气象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预警信息要全面共享。

  各县(市、区)、示范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会商研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应对突发状况,前置抢险救援力量,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值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掌握汛情灾情动态,确保及时处置各类防汛指令和信息。对防汛期间未认真履行值班值守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