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工商、公安等四部门联手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30.06.2014  03:04
  为推动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铲除传销滋生土壤,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6月5日,朔州市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办四部门联合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镇、院校)”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逐级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部门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区域之间的联动联处机制不断巩固,基层组织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到位,发现处置传销的能力不断增强,打击防范传销观念深入人心,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活动空间得到明显削弱和压缩,综合整治传销效能明显提升。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90%的社区基本无“拉人头”聚集式传销活动,其他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活动要求,要紧紧围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目标,切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牵头,工商、公安、文明办、综治办为主要负责单位,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形成社会参与,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要将打击传销工作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共同部署;要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要加强组织协调,将防范打击传销工作重心下移;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