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郊区法院四措施提升审判质效

12.06.2014  19:16

本网讯(记者 陈伟 通讯员 暴鹏宇)近日,针对本院上诉发还改判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山西长治市郊区法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判。为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提高结案率、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实现上诉率、发还改判率下降的良好态势。健全领导责任制,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全方位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实行案件承办人、业务庭长、分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四级把关的审判质量监管机制。二是逐案统计上诉、发还改判案件及再审改判等案件,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追究。三是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质量评估机制。事前主要是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事中主要是对庭审过程进行观摩、考评;事后主要是根据本院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并召开发还改判案件评析会(截止目前已召开三次评析会)。四是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采取庭审评查、审限监督、结案评查、归档检查、环节监督、定期抽查、质量通报等一系列措施,落实全方位监督。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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