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子县单设民族宗教事务局

08.08.2017  15:13
      近日,长子县政府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长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3人,并任命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长子县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特别是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中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着力加强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实现民族宗教工作全方位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