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26.03.2021  08:22

  从3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依照“7月1日起要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要求,我省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姚少峰介绍,行动方案在以下六个方面高于国家要求,突出体现在“六个更”上:

  一是禁限塑重视程度更高。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意见由两部门印发,我省《行动方案》则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并明确提出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成立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形成高位推动、通力合作的态势。

  二是禁限塑范围更广。《行动方案》由国家要求的省会城市建成区实施范围扩大到大同、长治、临汾3个省域副中心城市。

  三是禁限塑时间更提前。对标先进省份做法,聚焦重点领域,我省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用品3种难回收、消耗量大的塑料制品的禁限塑时间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至两年。

  四是治理体系更健全。坚持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5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强化了部门责任,细化了保障措施,完善了政策体系。

  五是禁限塑治理更规范。我省正在开展《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立法工作,禁限塑工作将纳入法治的轨道,从立法的角度更加合法合规地推进实施。

  六是宣传舆论氛围更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