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退票改签新政是进步

17.12.2014  13:09

近日,继12月1日全国铁路客票预售期逐步调整为60天后,铁路部门又推出了一项退票改签新规定,自12月3日起,对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旅客,不收取退票费。这一新规定的推行,有利于客票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旅客在选择和出行方面提供了更多便捷。

相比以往的退票办法,新的退票办法更加人性化、更加灵活。在2013年9月1日,铁路部门曾修改过火车票退票改签办法,实行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办法,即旅客退票和改签,由原来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仅能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办理,改为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可任意一个车站办理。同时,实行梯次退票方。此次12月3日推出的新政策是对上一办法的优化、完善和升华。

在退票方面,全国铁路开车前15天(不含)退火车票免收退票费。15天以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的,收取票价的5%作为退票手续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收取票价的10%作为手续费。开车前24小时以内退票的,收取票价的20%作为退票费。全国通退。相比较原来的退票办法,退票费几乎减至一半。

在改签方面,新政策规定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任意车次。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从办理改签之时至票面日期当日24点间的其他车次,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车次。新的改签规定执行后,车票改签范围更加广泛,让旅客出行遇行程有变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退票改签新规定中最大的亮点是已持票旅客在调整行程时,在其他列车有余票,可以改签到相同城市的车票,同时在退票费上给旅客更多的优惠。由此可见,铁路部门一直致力于从硬件到软件,从行车到政策的改革。每一项改革都是进步,目的是为旅客提供更多便捷服务,亲民惠民将是铁路的新名片。(文/郝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