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切实”保卫金融安全——省公安厅召开银行金融机构安保座谈会

18.06.2015  17:22

本报讯 (记者魏巍)为深入贯彻全省金融振兴推进大会精神,6月12日,省公安厅牵头召开了省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座谈会,协商共同加强新常态下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杰就加强银行金融业安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精神,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做好全省银行业及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四个切实”的工作要求。一要提高对振兴金融业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省公安机关和金融部门要把四项认识统一到省委和王儒林书记关于振兴我省金融业的工作步调上,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银行及金融安全保卫工作。二要依法履行公安保卫职责,切实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水平。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指导督促金融单位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同时,简化公安行政审批程序,为银行提供快捷高效的安全服务。三要各级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协作,切实形成公安金融安全防范的工作合力和工作协力,深化金融安全保卫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安保工作效能。四要公安、金融业要密切情报互通机制,以“猎狐行动”为利剑,坚决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的一切犯罪活动,以部督、省督的金融犯罪大案为重点,以危害民生、危害稳定的金融诈骗、非法融资等犯罪为切入,毫不放松地把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抓在手上。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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