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申随迁子女入学须五证齐全 公开规范程序

30.06.2014  12:58

 

      2014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渐入尾声,7月4日前后各小学将下发录取通知书。市教委表示,“五证”审核,是为了更好地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 五证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全家户口簿

  ●在京暂住证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新京报讯(记者黄颖)2014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渐入尾声,7月4日前后各小学将下发录取通知书。

  日前,北京市教委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班等问题进行了回应,表示非京籍子女入学“五证”为基本要求,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应将学业成绩作为入学分班的依据。

   16万余适龄儿童完成入学信息采集

  据市教委统计显示,今年北京市共有160575名学生完成了学龄人口集中信息采集。较前两年学生数量明显增加。

  北京市教委昨日发布《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情况的说明》,重申随迁子女“五证”不全不予入学。这是北京市教委今年入学季以来第三次强调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五证”的信息。第一次是在小升初政策公布之时,第二次和第三次都以说明形式强调相关内容。

  市教委表示,“五证”审核,是为了更好地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各区县要公开规范“幼升小”程序

  5月19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

  市教委表示,将继续坚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五证”审核要求。各区县要在此基础上,公开、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市教委表示,将按照教育部要求,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及时了解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子女入学。

   焦点

   学校不得按成绩分班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已近尾声。在新生入校前北京市教委重申,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北京市教委表示,鼓励学校关注学生个性发展,按照学生的多种特长随机平行分配班级。在学校内、班级内力求形成学生群体的多元化、生态化,为孩子创设多种层面和多种类型的交流学习和合作的机会。

  学校不应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入学分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