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10"为重点区域 太原及周边展开联动执法检查

15.09.2021  08:05

  9月14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省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省日前启动太原及周边地区联动执法检查。该行动将一直持续至12月底。

  此次联动执法检查将抽调太原、晋中、吕梁三市执法力量,在“1+10”重点区域全面展开。“1”即太原六城区及三县一市,“10”即太原周边的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吕梁市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

  联动执法检查的重点有两类: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的重点行业企业和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旨在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其中,以各类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为重点,执法人员将全面排查钢铁、电力、焦化、氧化铝、铸造、水泥、建材、工业炉窑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对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以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检查重点。

  按照时间要求,9月底前,“1+10”重点区域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重点涉气工业企业以及传统产业集群全面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10月至11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企业完成整改;12月,对所有问题清单企业进行复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或限产停产要求处罚。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一律限期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实行行政处罚;对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自动在线设备弄虚作假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按日计罚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公安等行政强制措施;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且不能稳定达标的严重超标企业,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实施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