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至明年3月 太原重污染天数要同比下降40%

16.10.2017  07:28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今年10月至2018年3月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表。其中,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40%。

  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太原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表》,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深度治理、清洁取暖、移动源、面源治理、错峰生产与运输、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能力建设八个方面。

  其中,清洁取暖方面,省政府要求,我市在12月底前完成园艺所地块、双塔南巷地块、凯旋街地块、上兰造纸厂地块、晋西和平地块、迎宾路地块等集中连片棚户区拆除改造,拆除2.96万户,拔掉小烟囱1.5万根;10月底前全市(含县城)完成集中供热工程,12月底前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等。

  面源治理方面,我市制定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严控方案,城市建成区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燃煤旺火,县城建成区内禁止燃煤旺火,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禁烧有害物质,全时段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全年禁止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

  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我市需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在10月底前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及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具备3天精细化预报、7天潜势预报能力等。

  基础能力建设方面,10月底前,在市区范围内64乡镇(街办)按照网格化布点安装202个大气微观监测站;在城市主要道路安装100个大气微观监测站;在企业周边安装20个大气微观监测站。同时,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县级建成2个以上,区级建成1个以上。实时对外发布信息,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上传率达到90%以上,要同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