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变变变 快准稳

11.08.2015  12:13

 

作者: 陈小康 卢玉萍

 

早在2011年,重庆法院开始集中加强和优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2013年,重庆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两大重点任务之一,成立以院长钱锋为组长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诉讼服务中心布局、标识和整体功能,将立案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并使用统一的“诉讼服务中心”门头。2013年1月1日,重庆法院公众服务正式上线运行。

今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5月份重庆法院共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诉状34482件;登记立案数量34195件,登记立案数量同比增长35.8%,环比增长1.7%;当场立案33051件,当场立案率96.7%。

作为位于重庆主城区的基层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变化在重庆很有代表性。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截至8月7日,江北法院共立案5809件,同比增长41.2%。

快:从2小时到20分钟

江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分为导诉、立案登记、辅助服务、信访接待、纠纷调处五大功能区。当事人进入大厅后,可根据导诉员提供的材料,依次办理各种事项。

记者在立案登记区看到,一名律师代理了一起业主集体起诉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原告39人,材料厚达一尺多。原以为要等上2个小时,没想到20分钟后,她便拿着受理通知书走出了大厅。她告诉记者,过去实行立案审查制,法院有时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由于各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致使一些应当受理的案件被挡在了法院门外。加上审查要件比较多,整个流程最少也要半个小时,如果是集团诉讼时间会更长。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当事人起诉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明确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这样既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也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工作便民利民的效率。”

在立案时间大幅度缩短的背后,则是法院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要求,江北法院制作了《起诉、申请执行材料交接清单》,规范各类材料接收流程。在当事人递交申请材料后,立案法官一律出具载明接受日期、个人签名或盖章的交接清单。

江北法院还制作了《登记立案工作手册》,从导诉、接收材料、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出具书面凭证、一次性告知等六个方面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立案窗口在接收起诉、申请执行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不能当场判断是否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准:一诉一表全程留痕

在江北法院导诉台前,57岁的周大爷赶来立案,他想告社保局。可是第一次到法院的他,既不知道立案流程,也不会写诉状,更听别人说:“‘民告官’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大爷,您好,需要我帮忙吗?”一位身着便装的小姑娘出现在他面前,罗大爷有些疑惑,仔细一看,姑娘胸前还挂着一牌儿,上面写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志愿者”。周大爷念书少,只能口述,在志愿者帮助下填完所有立案材料后,将材料递给了立案窗口,很快领到了受理通知书。“没想到这么快就能立上案,以前听说这样的案子稍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法院连材料都不接收呢!”周大爷说。

江北法院建立“一诉一表”制度,自制《立案登记表》,对收到的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份申请材料,其各个环节的处理情况都要求由办理人员在表上签名留痕,最大限度杜绝“有诉不理”。

此外,该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学院校实习生志愿服务岗,为当事人在书写诉状、选择诉讼程序等方面提供指引释明,解惑答疑。针对部分书写诉状困难的当事人,制作了离婚、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工伤认定、申请执行等与群众密切相关案件的填充式诉状模板,当事人只需要按照提示信息将内容具体填充即可完成诉状书写。

稳:有条不紊应对案件增长

8月5日早上8点半,江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前,递交起诉状的长队已经排到了门外台阶下。

  “7月20日一天,我们接待了192人,当场立案174件,立案总量高达183件。”江北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李桂红透露。

据她介绍,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新收案件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截至8月7日,江北法院新收各类案件5809件,其中民商事案件3555件,同比上升32.4%;行政案件146件,同比上升71.7%,增幅较大。

李桂红说,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江北法院要求全院各部门尤其是登记立案窗口及时学习传达改革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登记立案的范围和程序,充分预估风险,加强业务指导,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坚决纠正“冷硬横推”等不正之风。

此外,该院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呈报了《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专题报告》,主动汇报改革背景、要求、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争取区委和区委政法委对改革的领导与支持。

江北法院建立了分管副院长、立案庭庭长轮流值班制度,要求每天至少两名庭长到大厅值班,分管副院长每周至少值班一天,直接接待当事人,并监督新制度实施情况和立案窗口情况。立案法官按要求每天上报登记立案数量,每月做好统计分析,避免出现收案数大幅波动的情形。

重庆高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立案窗口服务群众、便民利民是首要目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必须以回应群众关切、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尤其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考虑、加快解决,采取切实措施降低诉讼成本。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的打造上,从细节和微末着手,小事见真功夫,见真情,从点滴小事做起,悉心完善各项便民举措和服务设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跑累”、“讼累”。

该负责人表示,重庆高院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从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区域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三个方面入手,在布局、标识、功能等整体建设方面进行统一。同时鼓励各级法院立足于既有成果、发展差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院制宜开展优化建设。

(转自2015-08-11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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