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着力做好贫困大学生帮扶工作

29.10.2015  10:15

  重庆市教委采取多项举措,促进贫困大学生充分就业,努力帮助贫困大学生家庭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分类指导。 出台指导意见,对做好普通高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建立贫困大学生信息数据库,根据就业意愿、专业特长实施分类指导。健全帮扶制度,对毕业后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应届贫困大学生,给予学费代偿,对在毕业年度内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发放求职补贴。

   加强部门联动,实施重点帮扶。 实施“贫困大学生阳光就业行动”,部门、行业、区域、省际、网络五联动,完善多渠道就业服务机制。举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20余场,中小型校园专场招聘活动2000余场,提供岗位10万个。在渝各高校积极开展“一对一”、“多对一”重点帮扶,结成帮扶对子1万余个。将离校未就业贫困生纳入援助和帮扶重点,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5000个,为离校未就业贫困生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

   完善帮扶机制,支持创新创业。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59所高校开设创新创业课程,31所高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机构。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业,优先组织参加创业培训和微企培训,提供“点对点”指导服务。落实贫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元至8万元的小额贷款,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全额贴息。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一次办照,终身免费”零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