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国税局联合邮政部门 成功开出全省邮政“双代”业务第一张发票

24.11.2015  16:48
          为进一步拓宽办税渠道,提高征纳质效,盘活服务资源,长治市国税局认真谋划,强化组织,积极开展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成功委托平顺县邮政部门使用机打发票信息管理系统,代开出了全省第一张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机打普通发票。       一是抓牢试点契机促水平提升。 作为全省邮政“双代”业务的试点单位,该局将“双代”工作列为当前工作重点,周密部署,大力推广,迅速成立了全市系统试点工作领导组,确定了平顺县局等四家试点单位,并认真开展各项业务测试工作,确保心中有数,脚下有路。同时与邮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双代”业务合作方案,签订《代开发票协议书》,确保职责明确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力争以“双代”业务的开展促进全市系统纳税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是抓实宣传培训促工作规范。 依托长治国税12366和邮储银行长治市行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和邮政业务厅公告、电梯楼宇传播和城市LED广播屏等平台,以传微信、贴海报、发传单等形式,与邮政部门联合开展“双代”业务宣传,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可办尽办。同时,组织相关业务骨干对邮政部门操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辅导其学习《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并开展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发票的模拟实战,确保工作规范展开。         三是抓好督导检查促风险防范。 注重事中、事后跟踪督查。该局一方面组织专人对邮政部门“双代”业务开展情况实地督查,随时沟通项目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痛点难点,全力加强税收管理风险防范;另一方面,利用“机打发票信息管理系统”对“双代”业务全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监控,坚决避免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违规代开发票等行为,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发生,保障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王超凡 郭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