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提升办案透明度 邀请各界参与拟不起诉案件审查

20.06.2014  13:19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近日,古交市检察院结合检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探索制定了《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及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的审查。

  该院决定公开审查的案件主要是,限于存在较大争议且有较大影响的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并根据侦查机关(部门)的要求,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或者经检察长决定,进行公开审查。对拟不起诉案件的审查程序为,公开审查以听证会形式进行,由检察长决定,分管副检察长或公诉部门负责人主持;公开审查时间确定3日前,将听审会的时间及地点、案由通知相关人员。听证会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有关专家、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参加,并允许公民旁听。在公开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委托的辩护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以及有关单位、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有关专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于会后3日内由检察委员会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

  古交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通过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工作方式,主动强化内外部监督,使司法人员保持中立,充分听取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意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稳定性。该院检察长孙中杰表示:“这一做法是为进一步维护刑事诉讼民主,减少诉累,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的正面形象作出的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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