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遭遇“门槛”限制 并非你“想转就能转”

23.12.2019  06:43

  携号转网正式实施已近满月,但消费者遇到的“尴尬”事却屡见不鲜,记者经走访发现,不少消费者因携号转网“门槛”限制,暂时打消了转网的念头,但对运营商的这种做法也极为不满,使携号转网的初衷大打折扣。

  不是“想转就能转

  郭先生在听说携号转网实施的消息后,激动了很长时间。

  “前两年家里办了电信亲情号,只有我一个人的手机号不是电信的,办成亲情号,一家人打电话免费,也方便了不少。但我这个移动的号已经用了十多年了,连着银行卡、支付宝、微信之类的,只要是手机注册的基本就是这个号,要是作废这个号换成电信,那将来麻烦就太多了,所以一直等着携号转网。

  然而,等到携号转网实施后,郭先生多次跑到移动营业厅咨询,并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发送了“CXXZ#姓名#证件号码”到10086,但等来的短信却是“您的号码因5个原因影响携号转网”,这5个原因分别是:1.携号转网将影响您未到期的优惠合约活动,请在申请携号转网前做好相关业务变更;2.您提供的证件号码与登记信息不符,暂无法办理携号转网;3.您的号码状态当前为非实名制,暂无法办理携号转网;4.您的证件下有历史未结清费用,暂无法办理携号转网;5.您的号码为单位所有,暂无法办理携号转网。

  郭先生立刻就蒙了,一问工作人员,原来手机号是集团号,但手机每月按时交费,并无欠费,也没有办理流量套餐等合约,至于证件号码与登记信息不符等问题,他就更难理解了,难道单位办理的登记信息还有问题。对此,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拿上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过户,实名后再看还有什么原因影响携号转网。一看转个网要过5道“门槛”,郭先生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门槛太多了,转个网还不够烦的,且不说单位不会轻易给一个普通员工营业执照原件,就是给了原件,办了过户,还有4道槛儿,干脆不办了。”郭先生说。郭先生最终选择办理了最低的保号套餐,又办理了一张电信卡作为亲情号,他表示,携号转网本来是个好政策,给消费者提供便利,也能降低人们对运营商的负面情绪,但设置这么多的门槛,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

  最长合约上千年

  杨先生在办理携号转网时,被电信工作人员告知,靓号协议20年,转网要缴18388.5元违约金。

  杨先生2017年1月买了一个电信靓号,套餐299元,“买号的时候人家说3年后可以换套餐,结果过了一年再问,就变成号码最低消费是终身的了。”当携号转网正式实施后,杨先生再次来到营业厅要求办理携号转网,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这个靓号的合同期是20年,办理携号转网要缴纳20年的违约金。不过,杨先生遇到的门槛还不算“奇葩”,更有消费者在办理携号转网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合约到3000年1月1日。要是转网,得到近1000年之后。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多数靓号都有合约期和最低消费,不少用户在办理前并不知道合约期长达20年,“买号的时候,说是5年的合约期,之后想换套餐什么都可以,结果前段时间去营业厅一查,合约在2037年才到期,当时买号的时候没注意,被‘忽悠’了。”一位消费者说。

  单先生2011年买了部联通合约机,套餐优惠下来119元,绑了5个亲情号和一个宽带。 “办的时候说那个优惠是每个月都能享受,合约机到期也能享受这个价格。结果前几天去交费,不仅套餐变成129元了,亲情号不能绑那么多了,以前的优惠也不能享受了。一怒之下去办理转网,发现哪家都一样,就跟商量好一样,转过去也差不多这个价,差不多的服务,还是凑合用吧。”像单先生这样遇到通信运营商解约就“变脸”的不在少数,很多消费者选择了“凑合”,但“凑合”之下也是对运营商这种“变脸”服务的不满。

  "说转就转"须完善

  在我省公布的“携号转网”条件中,要满足7个条件,才能办理携号转网:一是已在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即“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二是待“转网”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状态。三是用户已与携出方结清了当月实时话费以及相关账单费用。四是用户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五是不影响其他号码、套餐、业务等的缴费和使用。六是无“携号转网”不良记录。七是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个自然日。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即便满足了这些条件,消费者还是要遇到一些“尴尬”的事情,比如集团号,既然是集团给员工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确定无疑,要求拿营业执照去过户,这“门槛”让人有点看不懂。而靓号协议,有协议不难理解,但现实中长达几十年上千年的协议还真不多见。

  通信行业有关专家认为,由于携号转网还是初步推广,很多事情都处于摸索阶段,要实现自由转入转出,尚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有关部门也发现了一些基层运营商适用条款错误的问题,例如按照目前携号转网规则,用户办理了内部电话间互相拨打有优惠的集团号,携号转网时应该不受影响,可有的基层运营商却错误的以此为理由拒绝用户携号转网。 不过,对于携号转网的一系列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印发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不得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不得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