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10.12.2015  16:16

    12月9日,遂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云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唐光贵、贺武,秘书长郭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俊辞职请求的决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审议并批准了《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5]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会议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提供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中省和市委、市人大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市政府秘书长叶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