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举证理由不当 法院依法处以罚款

21.01.2015  11:53

本网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靳彦 赵茜)明明能够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被告李某却不按时提交。近日,李某在接到垣曲县法院发出法律文书的同时,收到法院做出的一份2000元的罚款决定书。

2014年11月18日,该院民二庭公开审理了原告周某、周某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原告持有被告李某签字捺印的欠条予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被告李某要求当庭举证合伙经营协议及二原告在合伙经营期间利用扣车胁迫其打欠条的相关证据。对于明明自己拥有证据却不按时提交,被告李某摆出了两个理由:一是自己不懂法所以没有按时提交;二是代理律师在开庭前两天才接受委托,未能及时在两天内整理证据,故只好开庭时当庭举证。

 

考虑到该部分证据对案件处理有较大影响,法院最终予以采纳,但李某逾期举证的行为影响了正常诉讼程序的进行,应当予以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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