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减”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集中连片贫困地区11条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增长81.62% 我省高速公路上半年为社会政策性减免通行费8.52亿元

29.07.2016  04:33

今年上半年,我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以及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等项目共减免通行费8.52亿元。

从5月20日起,省厅实施了为期一年的“新三减”优惠措施:一是对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交费普惠12%,对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优惠20%;二是对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通行集中连片贫困区11条高速公路和5条环城高速公路的货车优惠50%;三是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至4倍。实施两个月来,为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收费效益取得明显效果。截至7月19日,共减免货车通行费2.57亿元。

一是货车通行量保持稳步增长势头。5月20日-7月19日,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1030.42万辆,较优惠前两个月增加96.3万辆,增长了10.3%;较去年同期增加166.5万辆次,增长了19.3%。二是货车通行费收入相应增长。两个月内,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23.7%。三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费保持双增长。数据显示,5月20日-7月19日,集中连片贫困地区11条高速公路货车通行量较优惠前两个月增长81.62%,货车通行费较优惠前两个月增长84.26%。四是受惠范围持续扩大。5月20日-7月19日,两个月累计发行货车ETC卡23435张,较优惠前同时段增长了63.2倍。
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认真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全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减免通行费5.0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2%。 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共计减免新能源车辆通行费0.86亿元。

以上表明,我省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对于进一步降低物流企业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省内集中连片贫困区实现脱贫目标,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物流主通道的作用,加快交通运输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