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立法争议及对策》获工业和信息化二等优秀研究成果荣誉

26.06.2018  03:31

        近日,工信部智库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工业和信息化优秀研究成果论文进行评审、复核,共审定50篇优秀研究成果。我局报送的《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立法争议及对策》荣获二等奖。

该文介绍了我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争议,通过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开展省内外调研,听取了解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已出台法规、规章省份的立法经验及特色规定,对我省人大代表和委员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开展深入研究,开拓了工作思路,丰富了法理依据,提高了说服力,有力地推动了立法进程。

        成果创新点在于以充分的法理依据说明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要为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全面落实了国务院关于保障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行权的要求。以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扩大了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范围,实现了资源节约利用。同时,有力地阐明设立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推动电磁辐射争议的立法重心放在既保障简化审批手续,促进通信基站建设,又满足公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情况的知情权。

        该研究使我省的立法抓住了主要矛盾,将立法的核心放在通信设施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强调了规划与建设的衔接,保障了通信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调节了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着力解决光纤到户强制性标准各项要求的落实,突出了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关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接入公网关,扩大了共建共享的范围,设立了通信设施保护区,明确了保护措施和保护手段。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建设主体、管理主体、运营主体和破坏主体的严重违法行为设定了科学的法律责任。对全国电信建设立法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