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召开全省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

29.04.2016  10:54

        4月27日,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会,正式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就国家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明确了山西开展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的有关原则、具体牵头单位、完成时限、推进步骤等工作内容,并介绍了其他省编制专项规划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会上,山西省通信管理局郝卫东副局长提出具体工作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做好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认识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市要成立工作机构,并将专项规划工作列入共建共享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交流。太原等4市力争在2016  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三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找准重要节点。各企业在规划光缆、机房、基站、铁塔、管道线路等发展目标时,应做好通信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总体衔接。在轨道交通、客运车站、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规划时,按照城市管线建设的有关要求将通信管线、基站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市政道路等市政工程规划建设时,要将基站、铁塔预留空间和位置,做到同步建设。四是加强协调指导,完善监督管理。各市牵头单位要与规划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行专项指导、监督、检查。

        山西省住建厅李锦生副厅长到会就开展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一是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通信基础设施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与当地电信运营企业密切合作、周密部署,理清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关系。二是要充分发挥当地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源优势,尽快组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与通信规划设计单位联合开展工作。三是要依法合规将光缆、机房、基站、铁塔、管道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切实把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落到实处。

        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各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省、市级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