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培训班在太原召开  

12.06.2014  20:02
 

 

 

          国家林业局2013年依据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将全国的退耕还林工程区划为6个典型区域,选择了河北、辽宁、湖北、湖南、云南、甘肃6个省作为先行先试的重点省开展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工作,并完成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年,国家林业局又新增加了山西等11个省(区、市),要求对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进行系统监测评估,以便形成《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为了切实将这次全省退耕还林效益监测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完成好,并能按时完成监测数据上报工作,省退耕办于5月30日在太原市举办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培训班》,安排部署2014年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估工作。在培训班上,邀请国家林业局退耕办李保玉处长、国家级生态效益监测技术支撑单位鲁绍伟、李少宁等专家对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技术、监测评估标准和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等有关监测内容进行了培训。省林业厅总规划师张云龙到会并讲话。

          参加此次培训会的有各市林业局、省国有林管理局分管局长、科(站)长,6个监测县林业局局长、分管局长和部分技术骨干。张云龙总规划师在讲话中要求各市、县及省直国有林局、各监测站所在的县林业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省退耕办和省林科院的统一要求和指导,加强组织、抽调人员、积极工作、认真监测、准确填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