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亮点多 突出对功臣模范等照顾

18.11.2021  08:22

  11月17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2021年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今年的安置政策有不少亮点,如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按照100%公务员岗位编制,突出对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同志的照顾等。

  ●有编制

  今年我市军转干部安置计划仍然按照100%公务员岗位编制;退役士兵事业单位计划按安置人数69%的比例编制。

  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属于指令性计划,计划下达就是政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要从严落实安置计划,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维护安置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有优待

  我市要挖掘安置潜力,调动多方积极性,切实把军转干部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及待遇保障等问题解决好,重点安排好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突出对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同志的照顾。

  ●必接收

  退役军人部门要督促接收安置单位缩短安置周期,军转干部报到后,要及时定岗定位,不得长期搁置不予安排;退役士兵在开出安置介绍信的一个月内,安排上岗。对安置到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退役士兵,可转岗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

  任何单位不得提供濒临破产、经营困难、工资待遇无法正常保障的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设定门槛变相拒绝接收。

  ●四公开

  扎实做好“阳光安置”。坚持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岗位、安置结果“四公开”,注重提升安置待遇与服役表现匹配关联度,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做好军转干部“直通车”安置,确保“直通车”安置计划科学、考核规范、录用公开,提高满意度和相适度。

  ●一站式

  对退役士兵办理落户、转接党组织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办理预备役登记等工作,开展“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军龄视同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相同待遇。

  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确保各项待遇刚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