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进一步明确气象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职责

29.12.2017  02:24

      日前,修订后的《晋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式印发。按照预案确定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市、县气象局作为市县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将具体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应急救助的气象保障信息,参与气象灾情现场调查、损失评估等工作。
      据了解,此次预案修订对自然灾害进行了重新界定,主要包括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及重大生物灾害等。

(责任编辑: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