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道路运管所组织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6.12.2014  11:11

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平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峰岩广场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建设”这一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材料、设立咨询台、所机关办公楼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为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