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

17.12.2015  11:03

根据环境保护部《“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5】334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12月2日,运城市环保局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

会上,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专家对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的最新标准及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市环保局要求各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要求,要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2015年对辖区内的所有产生危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逐一落实、申报登记上报,对违法不报的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依法生产,合法经营,确保完成《“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