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局开出全省首张反恐罚单

17.11.2016  03:04

  近日,运城市邮政管理局对河津市华盛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执行安全查验制度,收寄禁止寄递物品的行为,开出全省首张反恐罚单。 

  9月24日,运城局接河津申通法人报告,该公司下属营业网点收寄禁止寄递物品“邻甲酚”,在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申通快递网点卸车时发生泄漏,造成两名处理人员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造成了一定程度社会危害。 

  经调查核实,运城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法人代表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河津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寄件人、网点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运城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个100%”执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对不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据《反恐法》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