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刊》:迎泽分局——贴近实战不断创新 攻坚克难屡破要案

01.03.2017  04:34
      2016年12月27日至29日,省公安厅、省质监局联合派出评审组对太原市迎泽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过两天的紧张评审,迎泽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成为全省首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评审的县级刑事技术机构。

      太原市迎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的民警们穿梭于案发现场,埋头于实验室中,在细微中发现真相,用自己不懈的努力和精湛的业务水平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撑。建队以来,他们多次受到省、市、区表彰奖励,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是2003年首批全国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2013年被评为“一级刑事科学技术室”。迎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始终以拼搏进取的精神,求新求变的思路,不断探索,刷新着自己的成绩。

求新求变    提高业务水平

      “充分保障基础资源并持续改进,才能更加规范、扎实、完善地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并做好各项鉴定,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撑。”迎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郭红民介绍。

      人力资源是鉴定工作最重要的资源之一,迎泽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通过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技术活动的有效控制,不断加强了中心各岗位人员质量风险意识、良好的技术素质和法制服务观念。中心还严格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对人员的资格确认、任用、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为每个参与鉴定的人员建立技术档案,在保证每个鉴定人员获得能力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考核确认才能上岗检验鉴定。

      同时,中心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定计划,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分专业、分阶段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为工作不满5年的新上岗技术人员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专人带教等方式专门培训。“2014年,我们先后前往北京、南京等地参加培训,通过学习和交流,我们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民警小武通过培训交流收获颇丰,在实战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并发挥了很大作用。

      除了加强技术人员专业培训,中心加强硬件装备,目前中心的主要仪器设备有DNA测序仪、照相载物台、比较显微镜等。中心设备管理员认真执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功能核查、检定校准均符合要求,确保仪器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为充分发挥现场痕迹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技术中队设立网上作战组,利用现场勘查信息系统、指纹系统进行全面合成研判,实时串并比对,实现了刑事案件现场信息比对,真正发挥了刑事技术导侦及破案作用。

细化准则    规范体系建设

      根据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机构省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迎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组织人员按照国家认监委最新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刑事技术机构补充要求,结合机构自身工作特点,编写了中心的管理体系文件,并于2016年7月10日发布并开始实施。

      科学分层,系统规范。郭红民介绍:“迎泽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体系文件共四个层次,从实施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到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技术性文件,最后落脚到证据性文件。”中心以质量、程序、作业指导、表格和记录四个相对照的方面,对管理体系建设进行规范。同时,中心还依据《文件控制程序》对上述文件的发布、修改、分发、回收等进行控制,确保中心各岗位使用的文件现行有效,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以讲解、讨论的形式对评审准则、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进行宣贯,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可以准确理解体系文件内容。

      管理体系运行以来,鉴定中心共接案201起,委托手续齐全、完整,委托程序合法,委托鉴定项目未超出中心业务能力范围。各实验室严格按照中心授权签字人技术审核和中心管理层、技术管理室程序审核制度,审核发放鉴定文书。目前,中心共发放鉴定文书100份,未出现异常现象。按照制定的质量控制计划,2016年第三季度,各专业室分别组织实施了内部质量控制,对各专业检验项目进行技术核查、抽查鉴定文书、查阅设备档案、设备功能核查等多种方式,基本覆盖了资质认定主要项目与方法,结果均正确,未出现偏离。

一长四必”    现场勘查新机制

      2014年9月7日晚,在太原市迎泽区郝庄乡北山废弃的窑洞内,发现一具断头女尸。接到报警后,迎泽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首先确认系命案现场,经周密安排先后6次勘查现场、仔细搜索,提取大量痕迹及生物物证;经过4次尸检,通过尸体现象及颈部损伤特征确定了死因,通过死者的其他特征确认了尸源,通过现场遗留的物证及案发现场发现的嫌疑人鞋印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在零口供的情况下,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破获此案。最终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月17日案件成功告破。

      “我们按照公安部‘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统筹安排,确保现场勘查工作‘必勘、必录、必采、必比’,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郭红民介绍。中队通过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了刑事案件现场100%勘查,并保证100%录入。

      2016年8月26日,太原市建设南路一宿舍院内发生盗窃车内财物案,案发后桥东责任区刑警队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民警在调阅监控中发现该小区同日发生多起丢失电动自行车案件,并有两名可疑人员在院内停放车辆前有抽烟和扔烟头的动作,遂对现场进行搜索,并在可疑人员停留的车辆轮胎下发现一枚烟蒂,送交分局DNA室鉴定,民警迅速检测出有效信息,成功比中了犯罪嫌疑人贺某。后经对该嫌疑人合成研判、串并分析,成功打掉了一个连续盗窃作案13起的盗窃电动车团伙。

      在勘查时他们打破传统的单一化、平面化、静态化方式,转向全时空、立体式、动态化勘查拓展,对发现的物证在做好固定的同时,还注意现场及现场周边的互联网、视频、基站通讯等全部信息。对下一步工作,郭红民称:“我们将继续紧跟上级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化决策部署,努力运用好各种科技手段,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报记者  赵一欣
      本文发表于2017年2月19日《警方周刊》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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