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通报11起涉疫情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03.03.2020  07:35

来自抗击疫情一线的报道

  2月29日,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发布消息,通报了全省公安网安部门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情况,以及其中的11起典型案例。

  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以来,我省公安网安部门根据省公安厅部署,结合网上易发违法犯罪的特点,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网上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违法犯罪。

  截至2月23日,全省公安网安部门共依法打击处理涉疫情造谣传谣犯罪嫌疑人和违法行为人323人;侦办侵犯公民隐私案件15起;侦办涉疫情实施网络诈骗案件20起;侦办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4起。

  省公安厅通报的11起典型案例中,包括我市警方破获的涉案金额840余万元的诈骗案。31岁的五台县男子郭某为获取赌资,以提供口罩货源为幌子,诈骗山东、湖南、河南、新疆等地受害人840万余元。2月22日,我市警方根据山东、湖南警方的协查通报,将郭某抓获归案。

  其余10起案例分别为:大同警方破获安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涉案金额260万余元;阳泉警方抓获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的广东籍犯罪嫌疑人方某;长治警方抓获涉嫌以销售口罩为幌子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涉案金额5万余元;晋城警方破获犯罪嫌疑人栗某、王某利用网络发布贩卖口罩虚假信息诈骗案,涉案金额2万余元;朔州警方破获薛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2万余元;忻州警方查处解某编造网络谣言案;晋中警方破获乔某诈骗案,涉案金额11.1万余元;临汾警方破获王某某网络诈骗案;运城警方破获王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涉案金额8万余元;吕梁警方破获赵某鹏诈骗案,涉案金额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