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搞科研最多可获资助15万

21.01.2015  10:30

      申报项目须属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

        即日起至3月31日,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如果申报项目被批准,每人可获得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
        据了解,申请资助的留学人员须具备相应条件: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以上重点项目的;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我省资助项目分三类,每类资助标准不同。其中,重点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用于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从事我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普通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其他类资助,额度视项目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2万元,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等活动以及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耗材和图书资料等。据介绍,此举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留学人员来晋工作,鼓励他们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成绩。
        即日起,申报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sx.hrss.gov.cn)下载申请表。(记者 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