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16.09.2015  16:01

  9月1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主持,副主任禄智明、傅传耀、袁周、周忠良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21日至25日在贵阳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任免案。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我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以上内容提请第十七次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全省民族村寨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专题询问准备工作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调研报告作为参阅文件印发第十七次常委会。

  会议还讨论了《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条例》起草工作方案(送审稿)。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 涂林念)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议  程(草案)

  一、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精神(书面)

  二、继续审议《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

  三、继续审议《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草案)

  四、审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

  五、审议《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六、审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

  七、审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

  八、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我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

  九、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民族村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十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三、审议任免案

  十四、其他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