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红在省城法学界法律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12.06.2014  21:02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在省城法学界法律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暨纪念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省政府副秘书长    法制办主任      崔国红

2012年12月10  日  

各位领导,法学界法律界各位专家: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在全国上下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中,在我省加快转型跨越和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在这里召开“省城法学界法律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这对于全省上下更好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依法治省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结合我省政府法制工作实践,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服务转型跨越发展谈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这四个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新形势下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也要坚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指引我们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社会氛围。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时,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领会和把握十八大的深刻思想、丰富内涵和根本制度。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宪法既是人民意志的反映,同时也是党的意志的体现。遵守宪法和法律,不仅是遵从人民的意志,同时也是遵从党的意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一切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和行动指南,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并在党的十八精神指引下,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观念,这对于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取得新进展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写入宪法,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法治”的基础和依据。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党的明确要求,也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具体行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要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作出指示和部署。省政府法制办作为牵头推进依法行政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重要精神和我省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积极推动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督促协调、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责,建制度、抓规范、打基础、谋创新,积极推动和促进全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做了大量具体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法学法律专家的大力支持下,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涉法事务处理、依法行政协调指导等项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政府立法方面,我们坚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选项目,突出搞好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创新等立法重点,坚持宪法原则和精神,严格依据上位法开展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如为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制订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  人民日报  》对该《条例》给予充分肯定,评价说:“过去‘一煤独大’的山西省抓住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机遇,制定了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优化升级。”为全面推进污染治理,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制订了《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草案)》,《中国环境报》对此评价道:“山西省迎难而上,在节能减排的关键阶段,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主旨,结合省情,通过立法的统筹考虑和系统安排,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制度和机制保障,出台《条例》是主动应对时代发展的挑战、服务节能减排大局的一个创新性典范。”在牵头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我们开展了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省推出一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单位,组织开展了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积极发挥典型示范、榜样带动作用。我们与省委党校联合共同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为强化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我们开展了“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邀请中央和地方媒体组成采访团深入基层集中宣传报道依法行政工作。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开展了按照行政行业系统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抽查检查,目前已对交通、环保、煤炭、安监、教育、人社系统进行了抽查检查,对规范行业系统行政执法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在行政复议方面,近年来,通过抓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宣传,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公信力,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数量增加60%多,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将矛盾争议解决在复议阶段和初发状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步伐

        我们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法治山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此,要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性,全力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切实增强贯彻宪法的实效性。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深入推进实施。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依宪执政,依宪治省,更好地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领导在法制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既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又要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践中为省政府领导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牵头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在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特别是在涉及行政体制、行政职能、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要防止与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形发生,牢固树立宪法至上观念,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职能中,要努力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宪法赋予的权利。总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性,为宪法的贯彻实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