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购物要注意!不要乱扫二维码 记得要发票

02.02.2016  19:38

    2月1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按需消费别浪费消费者选购年货时,要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购物计划,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打折活动所左右,切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若参加促销打折活动,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经营者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

  小心少数商家虚假宣传节日期间,不少店铺会在门前打出“全场惊爆折扣”“疯狂大甩卖”等宣传语。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少数商家虚假宣传、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销售陷阱,还要注意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及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以免陷入循环消费的被动境地。

  检查商品包装和标识购买商品时,详细检查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明、质量安全标志等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和过期商品。对销售价格特别低的商品,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

  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对各类诈骗信息要认真甄别,特别是要求消费者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尤其要警惕,不扫用途不明的二维码、不抢来源不清的红包、不点有风险的网站链接和弹窗、不回来历不明的短信、不转给身份可疑的人钱款。

  索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消费凭证,并要求经营者注明购买日期、商品名称或消费的项目、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并加盖商家公章。慎重选择以赠品替代发票,有效的消费凭证才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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