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精准发力推进省直单位预算执行规范透明

07.03.2016  18:19

新《预算法》施行以来,省财政对省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有关事项严格审核,着力从四方面入手解决预算执行各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顽症。

一是从严规范支出项目。取消单位归垫资金支出;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向所属单位或同级预算单位转拨资金;基建资金直接支付到工程中标单位,不再拨入单位基建账户;还贷资金直接支付到贷款机构进行还本付息,不再通过中间环节转拨。

二是科学核定支付方式。以便于操作与方便用款为原则,对省级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予以细化,单位统发工资、大额工程和商品服务等支出核定为财政直接支付,对于小额零星支付核定为财政授权支付。调整后,2015年财政授权支付比例较上年增加6%,资金使用部门可在规定范围内灵活掌握支出进度,提高支付效率。

三是推进优化支付流程。简化调整财政直接支付审核的凭证种类,规范直接支付审核凭证报送要求,解决政府采购支付环节手续繁杂、重复的问题。

四是着力规范工资统发。全面清理整顿工资统发单位存在的违规发放补贴行为,对工资发放范围、工资发放内容、工资发放报送审核凭证等几方面都提出具体要求,推进单位工资统发支付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