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着力加快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05.04.2017  19:10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好地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水、大气、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计划的有效投入,省财政厅联合省环保厅下发文件,对加快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行了专门部署。

通知明确,各市环保、财政部门是加快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一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尽早安排各项目开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要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前期准备、方案批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各阶段工作,动态调整储备项目和充实完善项目信息,提早建立市级项目库并积极同省级项目库进行动态衔接。三要充分运用绩效评价工作结果,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经验教训,把评价结果作为今后资金计划下达、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