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六措并举帮助企业应危机、渡难关

03.03.2015  20:07

2014年,针对全省企业经营面临的巨大困难,山西省财政适应新形势,把握新动向,开拓新思维,从发挥财政作用有效保障全省经济“止缓、回稳、促增”目标全局出发,在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添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以务实之举,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企业应危机、渡难关。

一是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摸清历年无法核实的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底数,做细企业负担能力测算分析,确保我省煤炭企业资源税从价征收税率确定合理。全面做好涉煤收费清理规范督查工作,以高压态势坚决制止政府乱收费行为。积极做好晋能集团和焦煤集团所属转岗职工摸底、安置补助测算和资金筹集等工作,安排资金40亿元,其中:注入资本金20亿元用于推动转型转产项目,拨付补助资金20亿元用于解决4.2万人的安置,确保了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二是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做好经济形势严重影响的中央驻晋及省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审核确定44户符合条件的企业,涉及职金10.55万人,缓缴企业社会保险4.79亿元、发放失业保险补贴1.45亿元,受惠企业职工达10.55万人。

三是加大对困难企业的财政支持。2014年共计安排财政补助困难企业资金13亿元,帮助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费发放等问题,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待遇。

四是强化对企业转型升级的扶助。安排专项资金1.73亿元,对全省物流、电子商务、稀土、有色金属、茧丝绸、散装水泥等六大产业重点项目和全省节电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推动企业积极转变发展方式。

五是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全年累计拨付关闭破产资金29792.1万元,用于解决山西农药厂等6户关闭破产企业的历史拖欠和职工安置等问题,确保国企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六是全力保障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全年累计下达专项资金3.8亿元,用于落实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15条和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12条措施的落实,有效地缓解我省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