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披着超高收益“外衣”的非法集资

18.05.2015  11:19
 

在商业闹市区,你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理财公司:他们开在高档写字楼里,具有工商登记的合法身份,名称和业务与金融密切相关,许诺无风险高回报……但请投资者们务必擦亮双眼,这些公司很可能打着“理财”的幌子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不知不觉中把你拖入“陷阱”。

非法集资现象愈演愈烈 网络借贷成为重灾区

近年来,非法集资现象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的迹象。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表示,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非法集资案件8700余起、涉案金额逾千亿元。全国案均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为近年来最高。

前几年,一些以“托管造林”为旗号的非法集资大案对投资者有所警醒。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新手段的发展,一些非法集资的骗术也在不断“改进”,让人防不胜防。

以前集资诈骗案件,大都是‘熟人介绍熟人’的方式拓展诈骗圈,但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非法集资案件开始向不特定人群扩散,跨不同区域且被害人数成百上千乃至上万的大要案频繁出现。

据统计,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上升451%。而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不少非法集资披着极具迷惑性的“外衣

现在各类投资公司、理财公司不断出现,此类机构多设在商业闹市区,多选择高档写字楼等,门面豪华,一般有工商登记的合法身份,其名称和业务与金融密切相关,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发售理财产品等情况,对老百姓有很大的欺骗性。

而这只是非法集资极具迷惑性的“外衣”之一,现在不少骗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已经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房地产、矿产能源、高新技术开发、股权投资等内容。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创业投资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有的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还有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基本都能对这些非法集资活动依法进行追究。但目前通过网络等新手段,违法成本下降,不法分子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敬畏之心,漠视已有法律。另外,猖獗的非法集资活动与投资者的法律教育不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够也有较大关系。

面对“骗术”擦亮双眼

其实,万变不离其宗。骗子的“骗术”再高明也不过那几招,其实细细梳理就能发现端倪,警惕这些问题就可以避免上当受骗。

首先,要警惕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的公司。 骗子往往会编造许诺远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其次, 骗子往往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也都是“”“”“”项目,项目的投资规模大、盈利前景高。

此外,骗子还经常以虚假宣传造势,骗取社会公众信任。骗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不惜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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