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八种常见借高考之名诈骗手法

07.07.2014  11:55

高考结束后,各种招生诈骗违法犯罪行为随之而来,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行骗者花样也不断翻新,其常见的诈骗手段有:

1、冒充高校招办人员。不法分子自称高校招生人员,携带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诱骗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在取得家长的信任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暗示考生及家长慷慨出手。

2、利用网络诈骗。通过手机短消息或网络,向考生或家长发送“出售高考试题”、“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的虚假信息,或在互联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声称可以代办入学,让考生取得正规学籍、文凭。

3、谎称“内部指标”诱骗。不法分子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人员,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然后迅速撤离。

4、谎称与学校领导或招生人员有“特殊”关系进行诈骗。不法分子自称是高校或省招生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朋友,称有办法让“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让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院校,或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等,实施诈骗。

5、以军校地方招生名义诈骗。不法分子编造有军队院校地方招生指标,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骗取考生家长钱财。

6、以设高校招生点名义诈骗。不法分子有目的地在市区租房,设高校临时招生点,打着高校的旗号进行招生诈骗。考生报考此类高校,交纳了部分现金后,不法分子便携款逃跑。

7、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的弱点,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

8、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  高校招生期间,不法分子针对家长和考生急于了解信息的心理,通过查询功能了解录取情况,借机向家长索取钱财。

为有效的遏制招生诈骗案件在我市发生,减少群众受骗几率,避免造成“财学两空”,影响我市的社会稳定,警方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高考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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