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诚信兴商”服务年主题活动》“双百”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07.09.2015  12:05

各县(市、区)商务局,临汾、侯马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商贸服务业诚信建设,提高商贸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和满意的服务,根据“诚信兴商”服务年主题活动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诚信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双百”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到商贸服务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突出“践诚信”主题,重点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建设诚信制度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完善法规、标准为保障,以营造良好诚信环境为出发点,把优质服务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将商贸服务业诚信建设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常抓不懈,努力使商贸服务业的诚信水平大幅提升。


  二、推荐评选的范围和荣誉称号授予的对象


  推荐评选申报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推荐评选对象:从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汽车销售、成品油销售、酒类销售、拍卖典当、三绿市场、二手车交易、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10个行业中评选100家诚信经营单位,授予“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履行社会责任的100名诚信先进个人,授予“诚信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诚信经营企业评选条件


  (一)资质诚信标准


  1、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商贸流通企业,必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批准注册且连续经营满两年,且无超范围经营行为。


  2、具有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代码和质监机关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正当合法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4、企业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真实、无虚报行为,近两年无经营性亏损。


  5、有销售或服务品牌的正规授权,连续两年无消费者、品牌授权企业或其他相关投诉。


  6、职工全员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法实行员工劳动保护。


  (二)经营商品诚信标准


  1、企业对经营商品的质量管理有条文规定并认真执行。


  2、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三无”包装商品、无过期、变质商品,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商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3、企业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检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发生过因计量差错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4、企业的商品价格管理符合国家规定。


  5、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明码标价,没有价格欺诈或故意以低于成本价促销的恶性竞争行为。


  (三)服务诚信标准


  1、企业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关设施按规定定期进行年检或更换,各项服务设施安全运转,无安全隐患。


  2、服务人员全部经体检合格,无带病上岗现象。


  3、服务人员全部经职业培训上岗、挂牌服务。


  4、企业广告和各项宣传实事求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虚假、欺诈行为。


  5、企业依据法规和公开承诺,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和纠纷,达到顾客满意。


  (四)履约诚信标准


  1、能够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未发生过贷款逾期归还、追帐归还或赖帐不还行为。


  2、除不可抗力因素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合同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3、按约定兑现供货商货款,没有无故拖延行为。


  4、依法纳税,没有偷漏税行为。


  5、企业履行合同无司法诉讼败诉案件。


  (五)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参加捐赠公益事业。


  2、积极参加扶贫济困、救助灾区。


  3、厉行节约,倡导环保。


  四、诚信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成绩突出,事例典型;


  4、仪容端庄,服装整洁,举止得体,用语文明。


  5、服务周到,态度热情,能为顾客提供准确、耐心、细致、快捷的服务。


  五、推荐评选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逐级择优筛选,不搞分配名额和照顾评选。


  (二)推荐评选工作的程序


  推荐单位和个人选须从基层单位自下而上产生,经逐级审核后,由县市区商务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评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授牌。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不搞平衡,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


  2、要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凡不按规定的政策、程序、时间上报推荐方案的,不予受理。


  六、需要提交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县级商务部门推荐函;


  2、《诚信经营先示范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套;
       
  4、近两年的《企业经营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复印件一套;


  5、近两年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一套;


  6、评审过程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个人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县级商务部门推荐函;


  2、《诚信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3、近两年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一套;


  4、评审过程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1、诚信经营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行业分配表


  2、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

  
  3、诚信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临汾市商务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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