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晋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的通知

01.12.2015  19:37

晋教成函〔2015〕25号

有关普通高校,各依托建设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对在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在山西省教育厅备案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晋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均应参加年检。
  二、检查内容
  1.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现代远程教育政策,规范办学总体情况;
  2.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基本条件及管理人员、辅导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3.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情况;
  4.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情况;
  5.校外学习中心(点)的财务情况、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年检材料
  1.《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审表》(附件1);
  2.《山西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
  3.《申请设立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主办院校与依托建设单位的建站协议复印件;
  5.依托建设单位的自查报告。
  四、年检结果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年检结果反馈给试点高校,并向社会公示。
  不参加或不申报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校外学习中心将建议试点高校停止其第二年招生资格。连续两年不参加、不申报或年检不合格的校外学习中心建议试点高校停止其办学资格,如要建点须重新申报。
  五、工作要求
  各主办院校、各依托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选择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熟悉远程教育工作的人员负责,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检,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报送有关材料。
  各单位对年检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省教育厅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霍秀东            电话:0351-3046504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省教育厅成人教育处
  邮      编:030006
  附件:1.《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审表
     2.《山西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可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成人教育处栏目中下载)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1日

   附件列表:    1、 晋教成函〔2015〕25号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