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换证为契机推进保健食品双体系建设

23.11.2016  22:3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省局采取多项举措强化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保健食品产业发展。
  一是同步建设,全面推进。依托换证工作启动建设,逐步完善、全面完成,对提出换证申请的企业,2017年7月1日前,要初步完成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独立、完善的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体系有效运行;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质量可控、来源可追、去向可查。
  二是树立典型,带动推进。针对不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结合监管情况进行指导规范,发掘树立典型,选取瑞芝生物、振东五和、山西达利作为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带动推进双体系建设。
  三是把握实际,分步推进。对企业提出基本要求和鼓励目标,逐步推进完成。最基本的追溯要求,企业可以利用省局信息化监管平台,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原来购进、生产情况、产品检验和销售情况等信息,实现可追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利用软件管理和二维码扫码等现代手段实现企业产品追溯、企业宣传、产品介绍、真伪鉴别等多重功能的信息化追溯体系。
  四是强化监管,持续推进。建立省级保健食品检查员队伍,发挥监管骨干作用,提升生产监管能力,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推进双体系建设规范提高、有效运行。(解福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