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西省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第499号)

17.06.2014  18:29

晋建办综函〔2014〕49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4〕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门户网站( www.pqrc.org.cn 考试动态)网站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网(edu.mohurd.gov.cn)查询。
  各初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9月6日 0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7日 0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0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成绩管理:各个专业类别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三、报名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各初审部门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考试的考点全部设在太原市。
  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http://zg.cpta.com.cn )网上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或通过山西人事考试( www.sxpta.com )网上报名系统的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注册说明和报考须知并遵守报名协议。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要求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应为2寸红底。
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参加考试的续考人员,填报并确认信息后,可直接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网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6月18日至6月26日
  资格初审:6月25日至6月27日
  资格审核:6月30日:太原、大同、临汾
       7月1日:晋城、长治、朔州、运城
       7月2日:阳泉、晋中、吕梁、忻州
  申述补正:7月2日至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初审部门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及报考人员。如报考人员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各初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考人员的申述说明材料统一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放弃申述。)
  网上置审核通过标志:7月3日至4日
  网上交费:7月7日至7月14日
  准考证打印:8月28日至9月4日
四、资格审核
  (一)初审部门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由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企业所在地初设区市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首次报考人员(新考生)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一份(附件2)。报考勘察设计专业考试的人员,如果是在2010年以后通过基础考试的,需提供《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在2010年以前通过基础考试的,需从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通过基础考试后的成绩通知单一份。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一份。
  3.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报名条件填写《2014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纸质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
  续考人员(老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
  3.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报名条件填写《2014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纸质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查
  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审查人须签字),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4年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纸质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附件4),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查章的报考人员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一份;报考专业考试的,还须提供《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网上下载打印的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如果需要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
  (三)初审部门报送《资格考试报名表
  各初审部门应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当天持移送函将资格审查合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山西省物价局、原山西省建设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建设部计划财务司〈关于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价费字〔1998〕第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10〕8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09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的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1.报名费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务考试费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考务费: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基础和专业考试的考务费中70%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取,30%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取。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专业考试考务费中30%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取,70%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取。
  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5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22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取。
  考试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8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9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考务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8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25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收取。
  考试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3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4)注册电气工程师
  考务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25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收取。
  考试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3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5)注册化工工程师
  考务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8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0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收取。
  考试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3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6)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
  考务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24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0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收取。
  考试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3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7)注册环保工程师
  考务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25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取。
  考试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3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考务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24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25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收取。
  考试费: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35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发票的领取:报名费、考务费的发票请在9月2日-9月5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领取;考试费的发票请在9月2日-9月5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领取。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  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4〕9号)和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
  2.此次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3.各个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考试组织过程中应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三角板、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4.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门户网站( www.pqrc.org.cn 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5.各初审部门在资格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6.有关部门的咨询联系电话。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有关资格审核方面事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初审部门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处联系电话:0351-3581317。

  附件: 1.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2.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
      3.2014年度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封皮和目录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6日
 

来源: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