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机关党委纪委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3.08.2016  20:03

          7月27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全体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刘钢柱主持会议。刘钢柱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中国近 现代 史和中国共产党95年奋斗历程、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涵,为实现 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正确方向。这篇贯穿了历史、现实的重要讲话,以八个字统贯全文:“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第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点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前进。第二,要牢记我们党从成立起就把为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而奋斗确定为自己的纲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把为崇高理想奋斗的伟大实践推向前进。第三,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第四,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向前进。第五,要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勇于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不断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第六,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第七,要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强同各国的友好往来,同各国人民一道,不断把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推向前进。第八,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着力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刘钢柱同志强调,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总揽全局,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党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丰富和发展,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条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建设成果,是对《党章》的细化、落实,重点对党的问责工作坚持的四项原则、应当问责的六种情形、对党组织的三种问责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四种问责方式作了规定。两委委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与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自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机关党委 张 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