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局小店分局“两节”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5.02.2017  15:03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紧盯重要节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有关要求,小店分局“两节”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两节期间”以全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为检查对象,由分管领导牵头,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宴请、津补贴发放、公车私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且采取相互监督举报的形式,彻底消除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在“两节”前后及节日期间,重点对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中心管理所、监察大队、政务服务窗口及业务服务科室,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一次大盘查,经检查未发现机关及一线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现象。

三是认真传达学习省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市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内容精神,深刻吸取兄弟单位违纪教训,一定“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引以为戒,锲而不舍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自觉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两节”期间落实各项规定的重视程度,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纠“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真管真严,长管长严。